持續(xù)暑熱 高溫津貼咋領?(民生服務港)
眼下,今年以來最大范圍高溫正在影響我國。面對持續(xù)的高溫熱浪,如何保障戶外工作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他們能獲得哪些補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具體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各省級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適時調整。
例如,河南省規(guī)定自今年6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廣東省則規(guī)定,其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guī)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
此外,為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保護工作,《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guī)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yè);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yè)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yè)。當勞動者因高溫作業(yè)或者高溫天氣作業(yè)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yè)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本報記者 李心萍
(責任編輯:梁艷)